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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各试点企业当务之急是健全财务会计核算。若财务会计核算不健全,则有可能被按照适用税率征税,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,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,其增值税税负将会成倍增加
导报讯(记者 张启桥)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,备受关注的“营改增”试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。近日从潍坊市国税局获悉,全市“营改增”试点将于
潍坊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,全市大部分试点纳税人税负将减少或持平。综合外地省市试点的情况来看,90%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会减少,其中,中小型企业税负直减40%。
据悉,“营改增”试点后,原适用营业税5%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,将适用增值税3%的征收率,税负下降幅度达到40%,这对于全市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来说,无疑是个重大利好。
虽然90%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会减少,但一小部分试点纳税人的税负会增加。
据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李金宝介绍,该公司今年纯收入与去年持平的前提下,改征11%的增值税后,今年要比去年多缴税40多万元。“增值税可以通过相应增值税发票抵扣,抵扣以后的实际纳税额度才是企业真正缴纳的数目。但是交通运输业像人工费、道路运行成本、车辆保险等,根本开不了增值税发票,没有增值税发票就没有抵扣凭据。像燃油费、维修费这些虽然可以开增值税发票,但是销售方到底能不能开尚属未知数,这些情况导致了税负不降反升。”李金宝说。
针对这一情况,潍坊市财政局有关人员表示,山东正积极研究相关政策,对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相应财政补助。
潍坊市国税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各试点企业当务之急是健全财务会计核算。“根据规定,应税服务销售额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纳税人,若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,必须要会计核算健全,否则国税机关不能认定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同时,即使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若财务会计核算不健全,则有可能被按照适用税率征税,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,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,其增值税税负将会成倍增加。”该工作人员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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